中国汽车工程师之家--聚集了汽车行业80%专业人士 

论坛口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QQ:542334618 

本站手机访问: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本站域名即可 

  • 1298查看
  • 0回复

汽车改装规定放宽 仍有“天条”不可触犯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31-5-2009 16: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零部件采购、销售通信录       填写你的培训需求,我们帮你找      招募汽车专业培训老师


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10月1日起实施,近日,《改装不再玩地下情》、《改装合法化》等文章广泛流传于各家报端和网络。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真的能促进汽车改装业的发展吗?它到底会为汽车改装带来多大的利好呢?

    ■汽车改装规定适当放宽

    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限同品牌、同型号);(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这些规定被大家当成了汽车改装业的推进剂。新规定除了对于一些机动车的变动放宽了,改装变更手续也简单多了。

    根据原来的规定,改装前要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车管所递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一系列证件,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后还需去车管所重新登记相关改动信息。新规定则简化了许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所应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仍有“天条”不能触犯

    虽然说,新规定简化了改装的手续并放宽了改装范围,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改装都合法,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对车子“动手术”。

    在新规定中,对那些已经放宽的项目在安全上仍有着严格的要求,一些条文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第十五条规定:(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将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将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从这些规定可以很明显地得出一个结论:对改装的放宽,是有范围有条件的放宽,安全仍然是不可触犯的“天条”。

    ■放宽改装刺激销量

    汽车是移动的家,车主购买后一般都要对爱车进行一番“装修”,不少经销商看中了这点开始推出汽车售前改装内容。陕西福腾汽贸就专门成立了改装、装饰的机构。该公司市场部的杨帆说,这种对不涉及安全方面改动的允许,必然会对汽车的销量产生刺激,因为它使一条生产线下来的批量产品变得多样化、个性化。

    陕西伊势威奇瑞汽车城也在较早的时候就采取了这种方式。该汽车城市场部经理张梅娜告诉记者,他们的销售主张之一就是“不改装不销售”。她说:“我们力求让销售出去的每辆车都与众不同,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汽车音响、座椅颜色、仪表盘等部件进行改动。”而这种销售主张又的确给他们带来了销量上的增长。

    如今,新规定对改装的放宽无疑让更多的车商看到了这种变化对销量的刺激作用。陕西现代的市场部经理杜欣则表示,现在西安的改装还多是换个轮毂、加个尾翼等外观的变动,动作都不大,所以在年检方面还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改装限制条件放松后会促进这种改动向前发展,也肯定会对销量有刺激作用,但刺激到底有多大还不好说。

    ■改装精彩随经济渐进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放宽了对汽车改装的约束,但业内人士并不认为汽车改装的春天已经到来。

    从事汽车改装的郑先生告诉记者:“法律的约束对汽车改装发展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个城市汽车改装业的成熟程度是与当地的经济相关联的。比如:广东等沿海地区的改装业就比地处内陆的西安要发达得多,西安现在很多汽车改装还局限在装饰方面。你只有钱多了才会买车,车开久了才会玩车、改车。”他认为,法律法规对汽车改装的框定,只是划定了一个舞台,它的宽松与严格只决定改装舞台的太小,改装业的精彩程度与成熟程度一定是随经济渐进的。

    做汽车音响、内饰改装生意的谢先生也认同“舞台”说。他认为,法规的放宽给汽车改装提供了一个更宽广的舞台,但改装业的发展还受到很多东西的约束,“比如,经销商会有一些规定,你改音响动了线路很可能就不在保修范围内了。”所以,改装业的发展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改装意识的增强而发展的,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进入汽车改装的春天。

快速发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汽车工程师之家 ( 渝ICP备18012993号-1 )

GMT+8, 28-12-2024 19:15 , Processed in 0.281002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