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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BQB 403-1999
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代替Q/BQB 403-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为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冷轧部生产的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这种产品主要用于冷变形加工和表面处理,但不作表面硬化、淬火或调质处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22-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0-9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1818-94 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2975-82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GB 4156-84 金属杯突试验方法(厚度0.2~2mm)
GB 6397-86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EURONORM 49-72 无镀层冷连轧钢板的粗糙度测量
Q/BQB 400-1999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BQB 401-1999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及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区分如表1所示。
表 1
用 途 牌 号
一般用冲压用深冲用特深冲用超深冲用 St12St13St14St15 St14-T
3.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为二级: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即O5表面)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即O3表面)
注:O5、O3来源于德国标准DIN 1623部分1,字母O表示从德文字表面(Oberflache)的第1个字母而来。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999-02-02 发布 1999-06-01 实施
Q/BQB 403-1999
3.3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分为四种:
特别平滑 b
平 滑 g
无 光 泽 m
粗 糙 r
3.4 牌号为St14的钢板及钢带按拉延级别分为三级:
用于冲制拉延最复杂的零件 ZF
用于冲制拉延很复杂的零件 HF
用于冲制拉延复杂的零件 F
4 尺寸、外形、重量
4.1 St15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为1.0~2.0mm,St14-T的供货厚度为0.7~1.5mm,其他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外形、重量应符合Q/BQB 401的规定。其他牌号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的规定。
4.2 标记
4.2.1 钢板及钢带的完整标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本产品标准号
表面质量代号
拉延级别(仅对St14)
表面结构
边缘状态(切边EC,不切边EM)
产品规格及尺寸、外形精度(厚度和/或宽度、长度、不平度)
4.2.2 标记示例
(1)钢板,标准号Q/BQB 403,牌号St14,表面结构为特别平滑(b),表面质量为FC,拉延级别为ZF,切边(EC);厚度0.8mm,A级精度,宽度1200mm,A级精度,长度2000mm,A级精度,不平度为PF.B级精度,标记为:
Q/BQB 403 St14-FC-ZF-b
0.8A×1200A×2000A-PF.B
(2)钢带,标准号Q/BQB 403,牌号St12,表面质量为FB,表面结构为无光泽(m),切边(EC),厚度0.8mm,B级精度,宽度1200mm,A级精度,标记为:
Q/BQB 403 St12-FB-m
0.80B×1200A
4.3 订货所需信息:
4.3.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4.2.1规定的内容及包装方式。
4.3.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拉延级别(仅对St14)、表面
结构种类及边缘状态,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FB级表面质量、拉延级别(仅
Q/BQB 403-1999
对St14)为F、无光泽表面结构的切边钢板及不切边钢带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牌号 脱氧方式 化 学 成 分 %
C Si Mn P S Alt
St12St13St14St14-TSt15 铝镇静铝镇静铝镇静铝镇静铝镇静 ≤0.10≤0.08≤0.080≤0.080≤0.06 ----≤0.03 ≤0.50≤0.45≤0.40≤0.40≤0.35 ≤0.035≤0.030≤0.020≤0.020≤0.020 ≤0.035≤0.035≤0.030≤0.030≤0.025 --≥0.025≥0.0250.025~0.07
5.1.2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牌号 Cu Ni Cr As Sn
St14, St14-T, S t15 ≤0.12% ≤0.08% ≤0.06% ≤0.05% ≤0.05%
St12,St13 ≤0.15% ≤0.10% ≤0.10% ≤0.05% ≤0.05%
3. 如供方能保证钢中的铜、镍、铬、砷和锡的含量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不进行这些元素
的化学分析。
5.1.4 成品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与表2规定值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 222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5.3 交货状态
5.3.1 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退火)和平整后交货。
2. 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清除掉,供方保证,对
涂油产品自准发之日起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5.4 力学性能
5.4.1 钢板及钢带供货状态下的拉伸性能和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Q/BQB 403-1999
表 3
牌 号 拉 伸 性 能 硬 度 ②
屈服点 ①MPa不大于 抗拉强度MPa 伸长率%不小于 HRB HRF HR30T
不大于
St12 280 270~410 28 65 94 60
St13 240 270~370 34 55 88 53
St14 210 270~350 38 50 86 50
St14-T ③ 210 270~350 42 50 86 50
St15 195 250~330 40 - - -
注:①屈服点为σSL或σP0.2 。②硬度HRB适用于厚度大于1.1mm的钢板及钢带,HRF适用于厚度大于0.6mm至1.1mm的钢板及钢带,HR30T适用于厚度不大于0.6mm的钢板及钢带。③St14-T适用于特殊用户,加报r值、n值,最大供货宽度为1620mm。
2. 表3中所列硬度为三次试验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验值比表3中的规定值提高二个
单位。
3. 厚度不大于0.7mm的钢板及钢带,其屈服点允许比表3的规定值提高20MPa,其伸长
率允许比表3的规定值降低2个单位。
5.4.4 对于牌号为St14,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及钢带,其屈服点最大值允许为225MPa。
5.4.5 对于牌号为St13、St14、St14-T和St15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6个月内应保证冲压时
不产生滑移线,对于牌号St12、FC组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3个月内,应保证冲压时不产
生滑移线。
5.5 工艺性能
厚度不大于2mm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状态下的杯突试验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5.6 表面质量
1.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
层。
5.6.2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分为二级,其特征如表5所列。
Q/BQB 403-1999
表 4 mm
杯突值牌号公称厚度 冲 压 深 度 不小于
St12 St13 St14、St14-T St15
F HF ZF
0.5 8.8 9.5 9.6 9.7 9.8
0.6 9.0 9.8 9.8 9.9 10.0
0.7 9.2 10.0 10.1 10.2 10.3
0.8 9.4 10.2 10.3 10.5 10.6
0.9 9.6 10.3 10.5 10.7 10.8
1.0 9.8 10.5 10.7 10.8 11.2
1.1 9.9 10.7 10.9 11.0 11.3
1.2 10.1 10.8 11.1 11.2 11.5
1.3 10.2 11.0 11.2 11.3 11.7
1.4 10.4 11.1 11.4 11.4 11.8
1.5 10.5 11.2 11.5 11.6 12.0
1.6 10.6 11.3 11.6 11.8 -
1.7 10.7 11.5 11.7 12.0 -
1.8 10.8 11.6 11.8 12.1 -
1.9 11.0 11.7 11.9 12.2 -
2.0 11.1 11.8 12.1 12.3 -
注:①中间厚度钢板及钢带的杯突值,按表列值用内插法求出并修约至小数一位。②表列数值适用于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三个试验值中任一值低于规定平均值的数不得大于0.3mm。
表 5
级别 名 称 特 征
FB(O3)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小气泡、小划痕、小辊印、轻微的刮伤及轻微氧化色等允许存在。
FC(O5) 高级的精整表面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必须对缺陷进一步限制,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级表面的要求。
5.6.3 在连续生产钢带的过程中,因局部的表面缺陷不易发现并去除,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5.7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表面结构(加工状态)分四种,其特征如表6所列。
6 试验方法
6.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6.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和不平度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6.3 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试验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Q/BQB 403-1999
表 6
表 面 结 构 代 号 平均粗糙度Ra (μm)
特别平滑平 滑无 光 泽粗 糙 bgmr ≤0.4≤0.9>0.6≤1.9>1.6
表 7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炉 GB 222 GB 223
2 拉伸试验 1 GB 2975GB 6397P9试样取横向试样 GB 228
3 杯突试验 1组3个 GB 4156试样位置距侧边≥50mm GB 4156
4 硬 度 1组3个 GB 2975 GB/T 230GB/T 1818
5 平均粗糙度 1 - EURONORM 49-72
7 检验规则
1.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检验,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表面状态和同
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或钢带所组成。对于卷重大于30吨的钢卷,以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2. 如供方能保证,可不进行表6所列表面结构的特定检验。
7.3 复验
对于拉伸、杯突和硬度试验,初验时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可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每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8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 400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Q/BQB 403-1999
附录A(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家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表
表 A
标准号 Q/BQB 403-1999 DIN 1623-(1)1983 EN 10130-1991 GB5213-85
牌号 St12 St12 FeP01 -
St13 RRSt13 FeP03 08Al
St14 St14 FeP04 08Al
St15 - FeP05 -
St14-T - FeP06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质量标准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沈振邦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 DIN 1623-1-1983、EN 10130-1991
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 Q/BQB 403-19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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