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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有修痕经销商构成欺诈 判双倍返还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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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16: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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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7万元购买了一辆福克斯轿车后,郭先生却发现车辆外观漆面修补过。为此他将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海淀法院日前判决,被告销售车辆存在瑕疵,构成欺诈。判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经销商双倍返还购车款并赔偿郭先生因购车发生的相关费用近1.8万元。

    郭先生称,2007年10月12日,他在被告处买了一辆福克斯汽车。后发现,车外观漆面有修补过的痕迹。经中检安盛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进行车辆检测鉴定,该车多处有补漆修复痕迹。

    被告则称,2007年10月21日,郭先生驾驶该车时曾发生过事故。检测鉴定结果报告是在事故发生的两天后做出的,因此不能排除郭先生在鉴定前就对该车辆进行了修补的可能性。

    经销商为何要双倍赔偿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检安盛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出具的《车辆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单》,该车辆有补漆修复痕迹。

    虽然郭先生在车辆送检前发生过事故,但鉴定人员出庭证明郭先生将该车送检时未就发生的事故对车辆进行过修复,车辆在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单中存在的问题,不是该起事故造成的。法院认为,福瑞公司在售车时未将上述情况告知郭先生,应属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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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8 17: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好学法,才能应付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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