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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组维修接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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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08 08: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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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员——接车(报修车辆)
1、保险接待对前来报修的用户主动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交换名片。
2、与用户一起看车、照相、估价,如保险公司已估价,与我站估价出入较大,与保险公司协商。如用户提维修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应予以拒绝。
3、        用户填写出险证明,并请用户提供相应的文件
(1)、保单正本
(2)、出险证明(3)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A路上出险,需提供交通管理局事故调解书;
B非路上、子责事故、刮、蹭、划等需提供安委会证明。
4、用户未到保险公司报案的,保险理赔员要视情况及时代用户报案。
5、根据事故状况和用户及保险公司定损的定损单,制订委托书。
6、请用户确认修理内容,并在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书联次的持有与维修相同。
7、根据车间的修理进度,与用户商定取车时间,并注于委托单上。请用户清理车上物品,详细接待流程同服务顾问接车流程。
8、将事故车移入车间修理。
二、引车员/各车间负责人——移车(报修车辆)
1、        报修车辆的报修手续完结后,引车员将委托书一式两份放入报修车内。
2、        将车开入车间,交给车间各主管
三、各车间负责人——车间派工(待修车)
1、        各工种组长按委托书登记,登记内容为委托书号、修理内容、维修开始时间、交车时间。
2、        视车间维修进度及维修项目合理安排任务,在委托书上注明工位号、主修人。
维修过程中需增加维修项目的程序(保险理赔员、修理工、各工种组长)
1、        修理工接车后按委托书所列项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报修项目的相关部位及部件进行检查;需要拆检的车辆,由技工根据车辆损坏情况填写《拆检报价单》,填写完毕后交配件库报价并由配件人员制作报价单(机打);机打报价单制作完毕后交保险理赔接车人员,保险理赔人员根据报价单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沟通确认定损部位、定损金额,确认后在手写报价单标出要更换的配件和维修工项,维修技工在到库房领配件,将手写报价单(配件联)交配件库,配件库根据保险理赔人员确认的配件发料,报价单上没有的配件配件库不予发料。换下备件需交回保险公司的,贴条注明车号及保险公司名称。
2、        发现委托书未列的维修项目而确需维修或更换的配件,先通知各车间负责人、各工种组长,然后修理工与服务顾问联系:服务顾问与用户、保险公司联系,服务顾问将维修增项的金额和增加的维修时间告之用户,取得同意后,在委托书上注明,交回车间进行维修。
维修领料程序(修理工、库管员)
1、修理工根据委托书所列维修项目对承修车辆进行检测后,需要换零配件的(委托书或报价单上已注明更换)凭委托书到配件输机,并打印领料单,修理工在领料单上签字。
2、发料窗口凭领料单核对后发料。规定以旧换新的配件(客户、保险公司明确不要的旧件),应先交回旧件,再发新件。
3、修理工领的新件因操作原因而损坏,配件部门要详细登记。在损坏的配件上做明显标记,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车间检验程序(检验员、总检、修理工)
修竣车辆检验员对照委托书逐项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路试。经检验合格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检验不合格,填写不合格记录单并签字,责成承修人返工。返工后重新检验,并在委托书上签字。
大修,总成大修车辆检验员必须进行过程检验,并填写数据测量报告(一式两份),总检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合格证。
移车——修竣车辆(主修人)
竣工车辆由移车司机、主修人开出车间,停放在竣工区的停车场,注意将车停放稳妥。
将车锁好,将车钥匙、委托书一并交给前台业务。
财务结算收款程序(保险理赔员、用户、结算员)
1、用户报修车辆修竣后,首先查看委托书是否有检验员签字,如没有退回车间再交车。
按委托书实际维修项目输机,并同时输入工位号、主修人。
2、按照约定时间通知用户提车。
3、向用户介绍维修情况,并请用户验车。
4、用户满意后办理提车手续。
(1)收回用户提车联,客户交费的:顾客按结算单(修改过的)上的维修金额交费,财务人员开具维修发票。
(2)收回用户提车联,如果是由我站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的,计算机结算后打印结算清单并请用户签字认可,会计单财务存查,结算单保险公司,如客户需要,可给客户复印件。车历卡服务部留存。检查用户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全、正确、有效。有缺少文件:
A请用户先行结帐;
B交押金。并请用户尽快补齐应提供的文件。
(1)        结算清单上签字。
(2)  如果是用户先行结算的,请用户到收款台交款、开票。

保险公司的结算程序(保险理赔员、保险主管、保险内勤、财务结负责人)
1.        保险理赔员将用户的索赔档案移交给保险内勤员,保险内勤员核对手续的完整性并整理赔案同时记录到保险事故车理赔报表中。
2.        保险主管将保险赔案资料交保险公司审核,并领取赔款。
3.        赔款领回后,保险内勤员根据赔款申请表与财务部逐一核对,两部门确认后存档。
4.        有三者或客户退款的,由保险内勤根据赔案填写《支出单》并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保险内勤通知顾客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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